男子张某因没钱上网,撬砸7辆车的玻璃进行盗窃。近日,密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
男子没钱上网砸车盗窃 被判拘役5个月罚金1000
公诉机关指控,张某于2014年8月17日凌晨,在密云县密云镇内,采取撬砸汽车玻璃的方式,盗窃停放路边的福特、现代等7辆车内的财物,共窃得现金2580元、苏烟牌香烟7盒、玉溪牌香烟8盒。经鉴定,赃款物总价值3063元,涉案车辆修复价格总计5729元。被盗车主报案后,张某被抓。
张某供述,他因上网没钱,遂产生盗窃的念头。他购买了手电筒和一字形改锥,先用手电筒照车内是否有财物,再用改锥撬砸车玻璃。盗窃后,他拿着现金就去上网了。
案发后,张某的父亲代张某退缴了赃款和车辆损失。
法院认为,张某使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家属代其退赃退赔,依法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