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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男为钱绑架杀死三岁娃

2015-01-15 18:45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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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郭勇(化名)一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供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年25岁的郭勇(化名),大学毕业没找到工作,谎称可以给家人30万建房款,为了圆谎,他绑架杀害了3岁的孩子,一审被判死刑。当时为什么会去做这样的事?他说是因为“无知”和“无能”。

  1990年出生的郭勇是湖南沅江人,大学毕业后没找到稳定的工作,租住在长沙岳麓区一家旅社里。碍于面子,他对家里谎称考上了公务员,收入稳定,并承诺会拿出30万出来寄回老家建房子。

  家人信以为真,到处找人先借了30万建房子。但之后,家里催他寄钱回家时,拿不出钱的郭勇便想到了绑架勒索租住旅社的老板的儿子,3岁的小龙。那一天,小龙像往常一样来郭勇的房间看他玩电脑游戏,郭勇用枕头捂住小龙的口鼻,并用胶带缠住头后将小龙脚朝天装进纤维袋子里,放到洗手间,导致小龙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去年6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郭勇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1月8日,该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审中,郭勇两次向小龙家属道歉。因案情重大,法庭决定将定期宣判。

  不想家里担心,谎称考上了公务员

  家人一直以为郭勇大学毕业后,在长沙考上了公务员,并且收入稳定。2012年,他还向家里承诺会拿出30万元给家里建房子,信以为真的家人便先找亲戚朋友借了这笔钱,打算先盖房子,等郭勇再还上。

  “不想他们担心,所以才说我考上了公务员。”郭勇说,事实上自己也考过了公务员笔试,但面试没通过。

  之后,家里开始多次催促郭勇寄钱回家,这让他很为难,心里便一直琢磨着怎样去凑齐30万元寄回家。

  郭勇喜欢玩电脑游戏,有两个很高级别的账号,想着可以把它们卖掉换钱。“市场价有20多万,所以我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把钱给家里去还债。”庭审中,郭勇说,当时没有理想的出价就没有卖,账号就只好挂着。

  没法凑齐钱,他绑架了3岁的孩子

  在长沙的那段日子,郭勇一直靠着亲友的接济勉强维持生活。找工作四处碰壁,郭勇就开始沉溺于网络世界,经常窝在岳麓区一所旅社房间里玩电脑游戏,3岁的小龙便时常成了郭勇玩游戏时的“观战粉丝”。

  2013年1月26日中午1点多,小龙像往常一样跑到郭勇的房间观看他玩游戏。这时,一直没办法凑齐钱的郭勇决定绑架小龙再向旅社老板勒索30万。

  于是,等小龙进入房间后,郭勇便把房门关上,用枕套从身后捂住他的口鼻,直至其停止挣扎。为防止小龙叫喊,郭勇还将枕套塞入小龙口中,用透明胶带绕其头,再将他脚朝天装进纤维袋里,拖进了卫生间。

  郭勇交代,将小龙拖进卫生间后他就用黑色外套遮挡住,打算晚上再将小龙移出去,向其父母勒索30万。

  之后,发现小龙不见了的家人开始到处寻找,并两次找到郭勇处,但郭勇都谎称自己并没见到小龙。

  当小龙奶奶第3次找到郭勇的房间时,在卫生间内发现了装有小龙的那个纤维袋。

  随后,被小龙家人当场抓获的郭勇见事情败露,慌乱中冲进卫生间试图将纤维袋从窗户扔下去。被送往医院的小龙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小龙系他人用手或其他柔软物捂压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以前只会逃避现在明白要去面对”

  法庭上,郭勇两次道歉,称因为自己“无知”。“曾经的我遇到事情不敢面对,只会选择逃避,但在看守所的这段日子,我明白了逃避是没有用的,做过的事要自己去面对,唯一希望的是得到被害人家属的原谅。”

  “其实从案发到现在,我心里一直在想自己为什么会去做这样的事情,是无能。”他叹了口气,低下了头。

  辩称自己是临时起意并非故意杀害

  去年6月,该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郭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判决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后,不服判决的郭勇提出上诉。

  今年1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穿着灰色外套、戴着细边眼镜的郭勇称,自己并非故意致人死亡,而是一种过失行为,“在绑架他时,我并没有堵住他的鼻子,而且把他装到袋里时袋口没绑紧,人也有呼吸。”

  庭审中,郭勇还辩称自己是临时起意。自行辩护时,他首先向小龙家属道歉。“我知道一句对不起无法弥补我的过错,很惭愧。”他说,他愿意承受任何判决的结果。

  对此,公诉人表示,郭勇声称自己没有杀害小龙的故意这一说法不成立。认为虽然郭勇的主要意图是勒索钱财,但在绑架过程中,对年仅3岁的被害人采取捂口鼻的暴力方式阻止其反抗,丢入卫生间,而且当小龙家属来找时,郭勇几次谎称自己没见到被害人,实际上延误了抢救时间,属于性质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

  经过近1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认为此案属于重大案件,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布将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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