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普及与发展,越来越多网民喜欢用手机聊天软件“微信”、“陌陌”中的“摇一摇”、“附近的人”等搜索功能结识陌生人,与陌生人聊天。微信“摇一摇”以其强大的交友功能受到不少年轻人的喜爱,很多人都用这个功能进行交友聊天。然而,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有女子微信"摇"出强奸案,这些女子将自己置于犯罪分子的陷阱中,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危害人身安全。
北京市昌平区一女子曹某用微信的“摇一摇”功能认识了男子贾某,两人加为好友聊天后相约见面。
次日下午,曹某与贾某相约散步聊天,后到曹某住处时,贾某意图对曹某进行性侵,曹某要求贾某离开,并表示将叫朋友过来。见曹某的朋友未到,贾某又要求曹某与其看电影、打游戏,其间,贾某趁曹某不备实施强奸,曹某奋力反抗,挣脱后向邻居求助获救。
如时下交友软件成出不穷,“微信”更是成了很多网友交友的首选,通过“摇一摇”、“附近的人”等功能,你可以找到你想结识的朋友。近日,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微信好友见面后,女子被强奸的案件。
杨小明(化名)与胡玲(化名)系微信好友,两人在微信上聊得十分投缘,胡玲对杨小明感觉甚好。于是两人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并相约见面。
当天晚上,杨小明与其哥杨胜便邀约胡玲到秀山县城与朋友玩耍,胡玲同意了。到了秀山县城后,一行人到“山城扎啤城”吃夜宵、喝酒。席间,杨小明等人不断向胡玲劝酒,期间杨小明悄悄将胡玲手机拿走。23时许,杨小明带着已醉酒的胡玲到秀山某宾馆入住。杨小明将胡玲带至房间后,不顾胡玲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杨小明得逞后,关门到宾馆外,电话告知杨胜(化名),他已与胡玲发生了性关系,同时问杨胜是否去与胡玲发生性关系,并打开入住的房间,让杨胜进入该房间内。杨胜进入该房间后不顾胡玲反抗和呼救,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胡玲的强烈反抗,杨胜未得逞。之后,杨胜逃离现场。此时杨小明进入房内,胡玲趁其不注意,光着身体逃出房间向吧台服务人员求救,在服务人员的帮助下,才得以离开宾馆并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小明、杨胜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均构成强奸罪。综合全案情况:因杨小明是累犯,判决被告人杨小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被告人杨胜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