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建议,以立法的手段关闭网吧场所,减少网吧对青少年的侵害,让青少年远离网吧,远离黄毒,健康成长。
四年前,就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关闭全国网吧的提案,理由同样在于网吧侵害青少年,并指称网吧是黄毒代名词。真是这样吗?
说网吧涉黄涉毒,这等于一笔勾销了各地公安机关和文化执法部门多年来的整治成效。网吧跟KTV不同,交易式的涉黄是根本找不到场所的,上网浏览涉黄内容也根本行不通,因为网吧系统都安装了经主管部门审查的监控系统,会过滤掉上网者提出的不当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上网者偷偷在家浏览涉黄内容,是完全可行的,偏偏到了网吧是不可行的。至于说一些合法网站推出涉黄传播的内容,用户因而可以在网吧浏览,这跟网吧有什么关系?
至于涉毒的指控,则更有点莫名其妙。网吧也就卖点饮料小食品,顶多偷偷销售香烟,何时何地有经营毒品业务的网吧?如果批评者所称的“毒”,指的是网瘾,就更不成立了。去网吧=打游戏,这个等式并不完全成立,但大体描绘了网吧的主要功能。人们将网游沉迷称之为网瘾,但网瘾跟毒瘾完全是两回事,而更接近于牌瘾、沉迷过度购物、沉迷手机游戏以及“抢红包”。依照某代表和某委员的建议逻辑,如果要以立法手段关闭网吧场所,就该同样取缔打麻将、打牌、购物、手机游戏等一切可能导致沉迷的场所和行为。
那么,有关网吧害了青少年的指控,又是否成立呢?网吧不许未成年人进入,这已经是实行好多年的规定了,上网会员卡早已经升级为身份证刷卡进入,遗憾的是,一些矢志不移批评网吧的人士并不清楚这一点,反复宣称儿童可以随便进入网吧——事实上,正是因为一些地方“严打”、严控合法网吧,才让开在居民楼、城中村等地的黑网吧有机会接纳市场需求,而这些黑网吧根本不履行合法网吧对上网者的身份审查义务,交钱就能上。
下一个问题,网吧上网者中确实有很多已经领取了身份证、年龄上已经成年的青年,特别是高中和大学在校生,这些人沉溺网络(网游),能否成为关闭或大量减少网吧的合适理由?由于网吧纳入较为严格的审批监管,牌照非常值钱,加上不菲的运营费用,使得网吧上网费连年上调,而今频繁出没网吧的上网者主要群体是已经工作(达到工作年龄)的成年人——他们和到网吧玩游戏的高中、大学学生,在家里或宿舍都有可以上网玩游戏的电脑配置,之所以仍然花上一笔不小的开销去网吧打游戏,是因为融入群体(团体)的心理需要。如果一些人认定玩游戏沉迷有害,那么即便关闭了现有形式的网吧,上述一类群体结成团队、团体玩游戏的市场需求还在,完全可能转移到茶楼等地,难道接下来又要提案关闭茶楼?
有人可能会问,网吧难道一点儿问题都没有?沉溺虚拟网络,按照美国心理学家的说法,这将潜移默化影响人的人格,可能使得部分人的行为趋向偏激,存在潜在的社会危害。问题是,沉溺网络,不仅可能出现在网吧,也会出现在家里,随着手机游戏的丰富化,甚至有随时随地蔓延的趋势。很多人还在如厕时玩游戏玩到痴迷疯狂呢,难道要通过立法限制上厕所的时间,或是强制每家每户的卫生间门口安装手机检测仪,不准带手机上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