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消息 近日,邓超把《神庙逃亡2》的经营方告上了法庭,因认为其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就擅自使用了他的肖像权,起诉了游戏经营方深圳市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游戏下载运营商背景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赔偿肖像使用费100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涉嫌侵权的图片
资料显示,邓超状告创梦天地是因为其为跑酷游戏《神庙逃亡2》的运营商,未经授权就以营利为目的将邓超等人组成的跑男团成员植入游戏进行商业宣传。起诉百度网讯科技则因为其为该游戏的下载运营商,而邓超表示在多次联系要求停止该游戏的下载后,并未理会。
法院报告
邓超认为,《神庙逃亡2》的运营商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并对他在代言同类产品的商业价值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后果。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致歉并赔偿100万元肖像使用费、公证费7000元,并立即停止提供游戏的下载服务和广告宣传。
(本文转载自:游戏日报)